河南工业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文章作者:董庸昌    文章录入:admin    添加日期:2008年03月24日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体察校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日工作的校领导为河南工业大学在职的校领导。
  二、校领导接待日由党办、校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三、预约单位和个人须提前一周向党办、校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事宜。
  四、党办、校办负责落实接访时间、地点和接访的领导并及时通知预约单位或个人。
  五、负责接访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认真填写“接待意见”,交当班工作人员办理。
  六、党办、校办派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校领导接待日的记录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类,根据领导的指示及时到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督办工作。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配合,须在协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党办、校办,办公室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校领导和来访人,以保证校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
  七、来访人员应遵守信访秩序,尊重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
  八、来访人应按时到达接待地点,服从安排。
  九、群体来访人数按信访条例规定不得超过5人。
  十、本制度由党办、校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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