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新趋势探析
河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处
高教参考
2008-4-8 11:15:32
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政府、教育机构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评估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特别是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近几年,在政府宏观指导和鼓励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理论研究发展较快,取得了一些成果;全国性、地区性评估机构以及高校本身也对各项评估实践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从整体上看,这些研究和实践对目前研究生教育评估发展的需求尚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难以跟上高教改革的步伐,探索有待深化。
一、建立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完善我国学位授权审核体制和运作机制
多年实践表明,我国目前严格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基本保证了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在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和学位授予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和水平,但由于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和保障,且没有定期的检查考核,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上处于“只能上、难以下”的状态,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学位授予单位“重申报、轻建设”的思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7年开展的前四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合格评估试点中,就有近10%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不合格,分别被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招生、撤销学位授予权等处理。
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开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几点意见》,决定2005年起开展对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定期评估。2005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与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同步进行,主要针对获得授权以来,学术队伍的变化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采取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学科点基本状态评价与抽查学位论文相结合的评估模式,具体包括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有限公示、专家通讯评议、评议结果统计、学科评议组专家会议等环节,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发布。2005年首批评估了8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493个博士点,评估结果是其中3个博士点被取消授权,6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点、16个博士点被限制整改。
定期评估制度是我国首次从制度上废除研究生学位授权的“终身制”,通过政府从宏观上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对我国学位授权审核体制和运作机制进行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证从注重入口控制向审核和定期评估相结合的重大转变。这种周期性地对教育项目(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认证,不仅能有效掌握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情况,以评促建,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迈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
然而,定期评估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对定期评估与审核评估条件和标准的关系,评价内容中如何处理学科点基本状况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系、运作模式和实施管理等,都需要我们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实践中探索,提出有效的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案,使学位授权定期评估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强调培养过程和质量的评估,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主要通过规范的评估、审核程序,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集中复审的方式,对申请单位申报的学科状态信息进行评估,以此来保证学位授权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严格地说,这仅是一种侧重于学位授权的评估,不能算完整意义上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具有大规模评审对象的特定历史时期,这种评估模式作为政府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宏观控制的手段,是符合我国国情、合理且有效的。然而,这种依据学科状态信息的主观评价未能涉及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不能全面考察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对提高研究生整体教育质量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开展学科研究生培养过程和质量的评估,是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根本保障。
由于我国同时开展一级和二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授权的学科点数量较多,要对所有学科点进行培养过程和质量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量很大,根据目前情况难以实施。因此,在对学位授权单位进行研究生教育整体评估的前提下,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开展对学位授权学科内涵建设和培养质量的自我评估,逐步建立我国学位授权和学位评估体系和标准,这既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教育评估与认证的大趋势。
目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一些教育机构已经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从政府的层面看,我国专业学位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已经进行到深入研究和大胆实践阶段。在评估指标和标准上,采用了办学目标、师资队伍、设备条件、教学管理和组织、学生质量以及项目管理等;在评估程序上,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强调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提供详细的评估结论并反馈到单位,提高教育项目的办学质量。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研究生教育质量及培养条件的评估。从办学机构内部看,部分高校根据自身的学科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开始关注并进行了强调内涵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实践,主动建立内部质量监督体系,把评估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如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年开展了4个学院的研究生教育自我评估,评估标准包括任课教师、教材、教学方法及效果,教学管理与研究等一级指标,通过自评和专家组考察结合的评估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北京理工大学和浙江大学也积极开展了类似针对研究生教育过程和质量评估的研究与实践。这些研究和实践,对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相对统一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和标准,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三、加强教育评估认证,促进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
教育认证是指按既定标准,通过规定步骤对教育项目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予以一定期限的认证。教育认证是国际上保证教育质量的公认措施,得到国际认可的教育认证是国际间高等教育交流、人才交流的基本依据。一个国家的教育只有建立了国际对等的强调内涵的教育评估标准,其认证才能得到国际间的认可。
近年来,教育认证的国际化发展迅速,如工程专业国际互认的“华盛顿协定”,会员间相互承认教育认证及工程师资格认可,促进了科研、教育和人才交流的对等、平等交流。目前美国等国家的认证机构正在将本国的教育认证推向国际,如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美国商学院认证委员会和欧洲质量认证体系等机构已经开始进入中国教育认证市场。虽然这些认证目前还主要在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中进行,但有向中国教育项目(学位、专业点)扩展的趋势。如果我们不能尽早建立应对措施,将会造成中国教育质量可能由国外教育认证机构来认证、认可的被动局面。
教育评估是教育认证的基础,同时教育认证的实施也将促进教育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的规范化、详细化和相对稳定。虽然我们的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的学位授权类似于国际上的教育认证,但目前我国学位授权的评估主要根据申报材料对学科点状况进行主观评价,评估标准比较宏观,加上教育标准与行业标准脱节,我国内地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认证。因此,开展国际间教育互认,特别是在国际上学科内涵比较接近的如工商管理、医学、工程技术等学科专业的认证研究与实践非常迫切。近年来我国MBA、MPA等专业学位,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在对境外的教育项目标准和评估认证程序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的有益经验。目前关于教育评估认证国际化问题面临两个方面的挑战:其一是我国本科专业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不一致,在国际教育认证方面将遇到一定的障碍;其二是如何完善我国研究生学科、专业授权和评估的程序和标准,在国际上树立更权威的地位。
四、应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实现教育评估技术的现代化
现代教育评估需要规范、标准的信息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信息体系,是推进定期评估等学位授权评估科学性的重要基础,也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与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应用现代网络信息化技术进行教育信息管理和评估,是教育评估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成为现代教育评估的技术支撑。制定统一、规范的评估信息标准,可以降低传统纸质材料评估造成的巨大人力和物力浪费,也能避免不同主管部门、级别、领域的多元教育评估造成的不同评价标准;通过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之间搭建起良好的信息交互平台,构建现代教育评估的“共同语言”,可以从根本上减轻被评单位负担,为国家、部门以及单位的自我评估提供信息依据,优化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其次,网络信息化技术将激发教育评估模式的创新。信息化管理的先进、实时带来的优势不言而喻,评估信息的完整性和历史性,较好地避免了学科“成果拼凑”和“成果移植”等问题,为学位授权审核评估、定期评估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此外,网络信息化技术还将促进教育的“阳光评估”。网络化技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和公开,增强了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效推动了我国教育评估诚信机制的建立。
要实现以上目标,有待于通过政府建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信息的采集制度,建立全国学科信息库,在现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的硬件平台的基础上,尽快建成全国研究生教育学科状态信息库,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
不过,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以及数据存储的共享性,基于网络评估的信息可靠性、保密性等信息安全要求,教育评估“数据公示”的普遍性、透明度将受到限制,处理不当将会引起新的评价不公平。这些在网络环境下的共性问题,不但影响教育评估的准确性,还可能造成信息失密,影响国家科学研究、军事安全。因此,“教育评估安全性”是网络环境下现代教育评估面临的新挑战,如何合理处理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问题,保证涉密信息的可信度,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其理论和技术问题已超越了传统教育评价的研究领域,有待于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一、建立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完善我国学位授权审核体制和运作机制
多年实践表明,我国目前严格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基本保证了新增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在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和学位授予工作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和水平,但由于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和保障,且没有定期的检查考核,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上处于“只能上、难以下”的状态,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学位授予单位“重申报、轻建设”的思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7年开展的前四批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合格评估试点中,就有近10%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不合格,分别被给予限期整改、暂停招生、撤销学位授予权等处理。
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开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几点意见》,决定2005年起开展对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定期评估。2005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与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同步进行,主要针对获得授权以来,学术队伍的变化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采取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学科点基本状态评价与抽查学位论文相结合的评估模式,具体包括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有限公示、专家通讯评议、评议结果统计、学科评议组专家会议等环节,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发布。2005年首批评估了8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493个博士点,评估结果是其中3个博士点被取消授权,6个博士授权一级学科点、16个博士点被限制整改。
定期评估制度是我国首次从制度上废除研究生学位授权的“终身制”,通过政府从宏观上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对我国学位授权审核体制和运作机制进行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证从注重入口控制向审核和定期评估相结合的重大转变。这种周期性地对教育项目(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认证,不仅能有效掌握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情况,以评促建,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迈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
然而,定期评估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对定期评估与审核评估条件和标准的关系,评价内容中如何处理学科点基本状况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系、运作模式和实施管理等,都需要我们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在实践中探索,提出有效的理论、方法和实践方案,使学位授权定期评估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强调培养过程和质量的评估,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主要通过规范的评估、审核程序,采用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集中复审的方式,对申请单位申报的学科状态信息进行评估,以此来保证学位授权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严格地说,这仅是一种侧重于学位授权的评估,不能算完整意义上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具有大规模评审对象的特定历史时期,这种评估模式作为政府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宏观控制的手段,是符合我国国情、合理且有效的。然而,这种依据学科状态信息的主观评价未能涉及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不能全面考察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对提高研究生整体教育质量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开展学科研究生培养过程和质量的评估,是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根本保障。
由于我国同时开展一级和二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授权的学科点数量较多,要对所有学科点进行培养过程和质量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量很大,根据目前情况难以实施。因此,在对学位授权单位进行研究生教育整体评估的前提下,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开展对学位授权学科内涵建设和培养质量的自我评估,逐步建立我国学位授权和学位评估体系和标准,这既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教育评估与认证的大趋势。
目前,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一些教育机构已经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从政府的层面看,我国专业学位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已经进行到深入研究和大胆实践阶段。在评估指标和标准上,采用了办学目标、师资队伍、设备条件、教学管理和组织、学生质量以及项目管理等;在评估程序上,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强调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提供详细的评估结论并反馈到单位,提高教育项目的办学质量。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研究生教育质量及培养条件的评估。从办学机构内部看,部分高校根据自身的学科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开始关注并进行了强调内涵的研究生教育评估实践,主动建立内部质量监督体系,把评估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如哈尔滨工业大学2005年开展了4个学院的研究生教育自我评估,评估标准包括任课教师、教材、教学方法及效果,教学管理与研究等一级指标,通过自评和专家组考察结合的评估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北京理工大学和浙江大学也积极开展了类似针对研究生教育过程和质量评估的研究与实践。这些研究和实践,对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相对统一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和标准,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三、加强教育评估认证,促进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
教育认证是指按既定标准,通过规定步骤对教育项目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予以一定期限的认证。教育认证是国际上保证教育质量的公认措施,得到国际认可的教育认证是国际间高等教育交流、人才交流的基本依据。一个国家的教育只有建立了国际对等的强调内涵的教育评估标准,其认证才能得到国际间的认可。
近年来,教育认证的国际化发展迅速,如工程专业国际互认的“华盛顿协定”,会员间相互承认教育认证及工程师资格认可,促进了科研、教育和人才交流的对等、平等交流。目前美国等国家的认证机构正在将本国的教育认证推向国际,如美国工程与技术认证委员会、美国商学院认证委员会和欧洲质量认证体系等机构已经开始进入中国教育认证市场。虽然这些认证目前还主要在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中进行,但有向中国教育项目(学位、专业点)扩展的趋势。如果我们不能尽早建立应对措施,将会造成中国教育质量可能由国外教育认证机构来认证、认可的被动局面。
教育评估是教育认证的基础,同时教育认证的实施也将促进教育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的规范化、详细化和相对稳定。虽然我们的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的学位授权类似于国际上的教育认证,但目前我国学位授权的评估主要根据申报材料对学科点状况进行主观评价,评估标准比较宏观,加上教育标准与行业标准脱节,我国内地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认证。因此,开展国际间教育互认,特别是在国际上学科内涵比较接近的如工商管理、医学、工程技术等学科专业的认证研究与实践非常迫切。近年来我国MBA、MPA等专业学位,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评估,在对境外的教育项目标准和评估认证程序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的有益经验。目前关于教育评估认证国际化问题面临两个方面的挑战:其一是我国本科专业与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不一致,在国际教育认证方面将遇到一定的障碍;其二是如何完善我国研究生学科、专业授权和评估的程序和标准,在国际上树立更权威的地位。
四、应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实现教育评估技术的现代化
现代教育评估需要规范、标准的信息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信息体系,是推进定期评估等学位授权评估科学性的重要基础,也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与质量评估的重要参考。应用现代网络信息化技术进行教育信息管理和评估,是教育评估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计算机网络技术将成为现代教育评估的技术支撑。制定统一、规范的评估信息标准,可以降低传统纸质材料评估造成的巨大人力和物力浪费,也能避免不同主管部门、级别、领域的多元教育评估造成的不同评价标准;通过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之间搭建起良好的信息交互平台,构建现代教育评估的“共同语言”,可以从根本上减轻被评单位负担,为国家、部门以及单位的自我评估提供信息依据,优化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其次,网络信息化技术将激发教育评估模式的创新。信息化管理的先进、实时带来的优势不言而喻,评估信息的完整性和历史性,较好地避免了学科“成果拼凑”和“成果移植”等问题,为学位授权审核评估、定期评估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前提条件。此外,网络信息化技术还将促进教育的“阳光评估”。网络化技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和公开,增强了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效推动了我国教育评估诚信机制的建立。
要实现以上目标,有待于通过政府建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信息的采集制度,建立全国学科信息库,在现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的硬件平台的基础上,尽快建成全国研究生教育学科状态信息库,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
不过,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广泛性以及数据存储的共享性,基于网络评估的信息可靠性、保密性等信息安全要求,教育评估“数据公示”的普遍性、透明度将受到限制,处理不当将会引起新的评价不公平。这些在网络环境下的共性问题,不但影响教育评估的准确性,还可能造成信息失密,影响国家科学研究、军事安全。因此,“教育评估安全性”是网络环境下现代教育评估面临的新挑战,如何合理处理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问题,保证涉密信息的可信度,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其理论和技术问题已超越了传统教育评价的研究领域,有待于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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